美国加州65新的警告标识修订案正式生效
倍测检测获悉:关于美国加州65法案第6项条款里面拟定的“清晰合理的警告信息”修订案,已于2018年8月30日正式生效实施了,以前2008年9月老版本警示规定条款失效。以下是详细解读。
一、新规核心内容
新“警告标识”的加贴方式和内容可以在加州65法规“Article 6Clear and Reasonable Warnings”中找到,对于消费品来说,加贴方式有四种可供选择:
1.在每个产品展示、摆放地点的指示标签或者货架标签上标识;
2.通过电子装置自动显示给购买者;
3.在产品或者包装上加贴带有“WARNING”标识的警告标识;
4.“on-product”短标签:可以在产品上加贴简短的“WARNING”标识的警告标示,简短警告字体不能比在产品上用于显示其他“客户信息”的最大字体小,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小于6磅(6磅字大小相当于office文档里面的小6字号大小)。
二、新旧标签区别
特别说明:
各种情况都需要警告标签,包括环境暴露(例如,含有在册化学物质的烟雾),消费者暴露(例如,处理或使用消费品)或工作场所暴露(例如,工人暴露于含有这些化学品的产品生产场所),另外通过互联网销售平台向加州客户销售的产品也需要警告标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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